2008年4月18日,河南高盛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国际信用管理员[ica] 王小晴,在百度、google搜索内,将“中国个人信用网”作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百度出现结果数约47800篇,结果页76页;google出现结果数约642000篇,结果页54页。王小晴对两个搜索的前50页进行核对,发现与“中国个人信用网”同名不同网址网页一个,该网页网址为:h,名称为:“中国个人信用网_文档下载_八文网”,网页内有一句话:但是该网站打不开。之后,王小晴对上述前50页结果网页进行了保存、打印和签名。
4月18日,河南高盛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国际信用管理员[ica] 高永强对上述打印结果和搜索网页进行了核对、确认和签名。
两个信用执业人员共同认定:“中国个人信用网”具有首创性或唯一性,符合《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网站名称注册与保护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注册条件,即:
该网站名称由申请人在互联网上首次使用,或者虽不是首次使用但以前使用该网站名称的网站已经不存在。具体判别条件是:百度、google两大搜索引擎以该网站名称为关键字进行搜索时,在搜索结果的前50页(如果未超过50页,以实际页数为限)中符合以下任一情况:
2、有同名且网址不相同的网站但是申请人提供了同名且网址不相同网站所有者同意申请人申请的书面证明或合同;
3、有同名且网址不相同的网站但是申请人提供了能够显而易见地证明申请网站名称早于该同名网站创立、创设或使用的证据。
(二)申请人对该网站网址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提供了该网址域名所有人同意申请人申请的书面证明或合同,或者提供了显而易见对该网址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理由;
(三)该网站名称不违反国际公认法律原则及公共道德;
(四)该网站名称不与协会已备案的其它知识产权等重复;
(五)申请人保证该网站名称在申请注册时未侵犯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知识产权;
2008年4月18日,我们发布了《中国个人信用网网站名称信用保护注册初审公示报告》,公示期至2008年5月18日,在公示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