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3)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
(4)支票见票即付,不记名。(丢了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面金额数目的钱丢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现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写齐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领,在开户银行挂失;转帐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写齐全,在开户银行挂失,假如要素填写不齐,到票据交换中心挂失。)
(5)出票单位现金支票背面有印章盖模糊了,此时支票作废。
(6)收款单位转帐支票背面印章盖模糊了(此时票据法规定是不能以重新盖章方法来补救的)。背书注意收款人名称和背书章的名称要一致
容易出现的错误:日期填写错误,收款单位与背书单位印鉴不符 。
依据:1997年9月19日 银发[1997]393号《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第一百二十七条…………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