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社会背景下,民工工资的支付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国家采取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加大发包方的责任,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合同,将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工程支付的内容进行管理。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将所有劳务合同进行备案,按期报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工程竣工后,要出示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将其剩余工程款代付给民工,以保护民工的合法利益。否则影响施工单位的资质与市场。
我公司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也明确约定,“分包方必须每月汇报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或上报工资表,项目才能拨下个月工程款”,因而建议,项目部在要求分包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资料、给分包方拨付工程款的同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有关民工,要求分包方在我公司监控下将民工工资发放,避免包工头逃逸后民工以支付工资为由寻衅滋事。
总之,劳务合同分包管理琐碎烦杂,但只要把好以下几个关口,将大大减少风险。
1、把好分包关:劳务发包必须由合同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更不准少数人或个别人指定使用劳务承包队伍,更不准以个人名义介绍劳务承包队伍,更不准为子女,亲朋承包工程劳务以权谋私。
2、把好资质关:要严格审查承包方有无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年检合格的安全资格证书、认真把调查承包方、核实资信情况,既要严防高科技假证迷惑人,又要严防其与地方不法之徒勾结设套诈骗。
3、把好文字关:除严格审查合同文本起草、条款是否严密、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外,还要认真校对文字,从法律依据到用词用字,都要经过反复推敲。
4、把好监督关:督促承包方和我方执行合同的单位要全面、彻底的履行合同,减少或避免纠纷,把好履约关。合同签订后,不能就万事大吉了,要过程控制,定期或不定期过问,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要等时间到了才不得不过问。对一些在表面上执行得很好的合同,我们也不可大意,杜绝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的现象发生,特别要防止对方管理不善,造成既延误工期,又无实力赔偿,或者能赔偿但由于受到地方保护主义者的干扰而得不到赔偿。
5、把好计价关:检查验工计价是否真实,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弄虚作假骗取工程款的现象发生。主要领导在签计价单时,心中要有数,要把计价金额与所完成工程量、与整体工程造价的比例进行比较看是否相符合。不要稀里糊涂,只是看书面材料,不作实际调查了解。要防止结伙造假,重复计价现象的发生。
6、把好支付关:支付款项必须以验工或估验的数据扣除必要费用为限,只有不超付工程款,才能牵住分包方的牛鼻子,才能从根本上对分包方的行为加以控制;否则,一旦工程款超付,分包方逃逸或者以退场为要挟,乱提无理要求,此时对分包方的控制则无从谈起,后患无穷。
7、把好现场关:检查承包方施工是否符合标准,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施工进度是否达到限时要求。对包出去的工程,责任心更要加强,要防止对方搞短期行为,把钱拿到手后,溜之大吉,留下工程质量缺陷使我们耗费人力物力去修理。因此,对承包队伍的管理要选出具有较高综合业务素质的业务干部,专职把好现场管理关。
以上是对公司某项目部在劳务分包及履行合同中不规范的做法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公司其他项目引以为鉴,同时将分包合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及时向公司反馈,以便总结交流,规范完善公司的分包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