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荆门市行政区域内的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均可享受资助奖励。发明专利有2个以上的共同申请人或权利人,由第一申请人或权利人申请专利资助奖励。专利资助奖励每半年受理、发放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和8月,逾期未申领视为放弃。
办法规定,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实审阶段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不高于3000元/件给予资助,个人按照不高于1000元/件给予资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外国专利主管部门授权发明专利的,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
对于授权发明专利有效实施应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
对获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奖、省专利优秀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单项奖励最高达10万元。
据了解,荆门市知识产权局正在组织开展2015年度发明专利资助奖励申报工作。中心城区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人,且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文日为2015年4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以及中心城区2015年度授权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可于5月15日前向所在地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奖励标准为:2015年1月1日至4月18日期间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2万元/件给予奖励。2015年4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申报人可登陆荆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相关材料并了解相关申领程序。
(原标题:湖北荆门出台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单项奖励最高达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