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要求,权利人有权利在其专利技术或是该商品的包裝上标出专利权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要求,权利人按照商标法第十七条的要求,在其专利技术或是该商品的包裝上标出专利权标志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办公厅专利权行政机关要求的方法给予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要求:广告宣传中涉及到专利技术或是专利权方式的,理应标出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获得专利的,不可在广告宣传中假称获得专利。严禁应用未授于专利的申请专利和早已停止、撤消、失效的专利权作广告宣传。正因如此,手里仅有发明专利证书,而忘掉交纳信用卡年费或是被别人失效掉的,情况早已失效的,或是只是处在申请办理情况的,均不可以在包装设计上打专利号。且,合理专利权打专利号的务必标出专利种类,即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专利权或是专利发明。
一旦违背此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之要求:
有以下个人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单位勒令终止投放广告,对广告商处十万元下列的处罚:
涉及到专利权的广告宣传违背此方法第十二条要求的;惩罚十万元R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