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的原则主要有遵循科学原则、市场评价原则、相对最优原则、机理简单原则、构思独特原则和不轻易否定原则等。
(1)遵循科学原则。遵循科学原则是指发明创造要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为实践所证明的原则。
(2)市场评价原则。市场评价原则是指发明创造的产品通常是可以批量造出来的,这并不意味着成功,最重要的是要具有实用性,并为市场所认可的原则。爱迪生说:“我不打算发明任何卖不出去的东西,因为不能卖出去的东西都没有达到成功的顶点。能销售出去就证明了它的实用性,而实用性就是成功。”
(3)相对最优原则。相对最优原则是指将新发明创造的产品与那些能解决同样问题的全部产品相比较,看是否更具优越性的原则。
(4)机理简单原则。机理简单原则是指发明创造的产品其构造越复杂,生产成本将越高,而发明产品机理越简单,则生产成本越低的原则。
(5)构思独特原则。构思独特原则是指成功的发明创造往往要求出奇制胜,使产品具有奇特的构思,使发明创造越具有突出效果的原则。
(6)不轻易否定原则。不轻易否定原则是指对任何不成功的发明创造不应轻易作出否定意见的原则。因为,发明创造并不会一蹴而就的,它往往需要经过反复的实验才能逐步完善。
市场领先的原则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