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书不用填写,请于委托书上委托人一栏加盖公章(申请人为公司)或个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
2、提供详细的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发明人必须为个人)。
3、发明创造名称:简单明确的反映创造的技术内容,名称中不能用代号和商业性词汇。
4、现有技术:应写明与本发明创造最相近的现有技术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5、发明创造的详细内容:应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构件名称,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发明专利如化工,药品等,应当写明其配方,工艺和反映条件,药品需要提供临床医学证明。对于电子类的发明,应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硬件说明其构造特征。
6、附图:按绘图要求,用墨笔在16开白纸上清楚,完整地绘出结构示意图或方框图,流程图等。图幅大小要求在其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部件。
7、发明或实用新型应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优点,最好以数据说明。
8、撰写案件的时间:
双方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我所自收到对方技术交底材料进行审核后移交我所专利部排期排号,启动撰写案件材料程序。发明专利五天内完成初稿的撰写工作,新型专利两天或三天内完成撰写工作,并移交给委托方审阅或修改。如无其他任何改动,委托方对案件材料签字确认后递交专利局。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五天内获得国家专利局核准的专利受理通知书(其上的受理号就是最后的专利号)。
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资料准备齐全三天内收到专利局“受理通知书”。
b)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日起,约1年左右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
c)按规定缴纳证书费及印花税后,约两个月,发《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