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写单位全称;请求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②栏应填写已在中国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井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四、本表第④栏,应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强制许可的理由。
五、本表第④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⑤栏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应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缴纳强制许可请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