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专利诈骗分子通常采用全面撒网的欺骗手段,虽然诈骗范围广,涉及多个专利权人,但是针对单个权利人的诈骗数额一般都较小,有时仅几百元,难以达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标准。对于权利人而言,如何防范专利诈骗成为避免遭受损失的关键。
记者采访了多位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一线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专利权人之后,为专利权人总结出一些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希望对专利权人判别、预防专利诈骗有所帮助。
针对非职务发明人急于转化专利的迫切心理,诈骗分子往往在信函中对专利权人某项发明大加赞赏,并称此发明前景市场很好,受到很多风投公司的亲睐,但是需要专利权人交纳一定的费用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也有犯罪分子利用专利评奖的名义,要求专利权人交纳评奖费,数百到上万不等。
在专利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一般都是利用专利文献、专利公告中已公开的权利人的联系方式,采用发送信函的方式与专利权人进行广泛联系,诈骗分子仅仅留一个电话或手机号码,使得专利权人无法从对方获取更多真实、有效的信息。因此,在收到信函后,专利权人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核实。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到互联网上搜索该专利转让机构的相关信息,或者拨打对方的联系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咨询。同时到对方机构所在的工商局进行调查了解,争取掌握对方更多的信息,这样有利于专利权人更好地判断对方的身份。
此外,利用专利评奖等方式进行专利欺诈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一些诈骗分子打着国内某些著名报社、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旗号,甚至冒充国务院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因此,对于这类评奖委员会、评奖机构的真伪,专利权人一定要到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核实。比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不少专利权人都收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等名称的专利评奖通知,对于这类通知,专利权人可以与正规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选委员会直接联系,核实相关人员的名字以及信息的真伪。
对于这种收费的要求,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提请专利权人注意,在收到专利转让、专利评奖之类的信件后,先要了解收费情况。通常来讲,国家性的、正规的奖项都不会收费。专利权人转化专利时,可以到各地知识产权局了解情况,备案。例如,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就为专利权人提供标准的专利转让许可实施合同,还为专利权人提供相关指导,这样即使出现纠纷,也有合同为依据。如果对方要求交评估费,可以和对方理论,先要求对方垫付,等转让成功,再付费也不迟。
预防措施三:专利权人要对自己的专利有客观清醒的认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没有清醒、客观的认识,导致上当受骗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应该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虽然发明专利很不容易,但对自己专利的商业和经济用途应该有一个客观的估量。他指出,如果风投公司真的认为专利权人的专利有很大的经济和市场价值,风投公司应该为专利权人承担相关费用,否则就是公司的损失。
也有专家建议,专利权人特别是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在寻求转化之前,应该进行专利检索,看看自己专利的技术含量究竟有多大,这样就不会轻易被对方提出的优惠条件所迷惑。
非职务发明人专利转化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此,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举措,举办“专利周”等活动搭建专利转化的平台,建立专利转化的相关机构,为专利权人的专利转化提供条件,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等机构就提供这种服务。
有关专家表示,专利权人在考虑专利转化时,可以尽可能地与这些正规机构联系,应该寻求正规的转化渠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专利权人受骗后,可以采取两种维权方式,一种是与行政部门如地方知识产权局联系,另外一种是向当地公案部门报案。
据记者了解,很多专利权人在发现自己被骗后,会首先求助于地方知识产权局。收到举报投诉后,各地知识产权局会积极受理,一方面调查处理案件,同时与相关执法部门协调,将重大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专利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对于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经济侦察部门报案。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有关专家提醒专利权人,平时要注意收集、保留专利诈骗的有关证据,作为以后举证的有力依据,发现被骗及时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