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填写本表必须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第三,表中的方框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第四,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以用续页填写。大小尺寸应当如本表格式要求。在本表第4栏中应写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证明人的,应当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有证据来源的应写清来源或者出处;专利文献应写明国别、专利号或者申请号、申请日和公布日;非专利文献的应注明文献的国别、名称、引用文章的标题、作者和出版日期等内容。
第五,请求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请求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