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认为,“旧知识产权”即目前所处的逐渐衰退的知识产权时代。“旧知识产权”固守知识产权多多益善的陈旧观念。企业和高校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寻求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各种知识创造不断架构保护围墙,实行紧密控制。这种观念在工业领域已被证实起反作用,在卫生领域亦使创新水平下降。
“旧知识产权”在二十世纪80年代有两大发展根基:美国最高法院对基因改造细菌授予专利权以及美国颁布法律鼓励高校对公共财政资助的科学研究申请专利并进行商业转化。在此之后,专利很快扩展至软件程序和动植物等领域,而今甚至涉及到所得税的节省方法。日本和欧洲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希望从生物和信息技术的繁荣发展中获利,因而努力使其知识产权制度与美国相一致。此后,知识产权开始融入自由贸易协定,并在1994年随着知识产权相关规定被纳入TRIPS协定而达到顶峰。
随后,“旧知识产权”时代很快开始衰退。1998年,39家国际药品制造商控诉南非政府为应对日益严重的艾滋病毒/艾滋病危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其他厂商生产的药品。这些药品制造商称,知识产权对激励药品制造商研制抗击艾滋病和其他疾病的新型药品至关重要,南非政府不应通过这种措施削弱知识产权的作用。发达国家药品制造商的上述行为引起艾滋病防治积极分子和中低收入国家的强烈反对,知识产权的基础遭到动摇,并引发知识产权制度是否已严重偏离其创立初衷的问题。
“旧知识产权”存在许多问题。人们并未意识到知识共享更利于创造新产品和服务,并错误地认为企业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是为了防止发明创造被仿制,而不是为了提高自身声望。人们认为如果企业拥有专利权,就可以防止他人的仿制行为。这夸大了专利的作用。其他一些制度——如所得税规定以及政治文化理念等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研究指出,目前尚不明确专利是否能够真正促进技术的创造和传播。
由于存在上述缺陷,“旧知识产权”时代正逐渐走向消亡。美国最高法院已开始缩限知识产权的效力。法国和德国等一些国家拒绝全面实施有关将知识产权扩展至人类基因技术的新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一些国际性组织亦不断呼吁加强协作与配合。2007年,一些制药企业的CEO和高官表示其围绕畅销药品高筑知识产权保护屏障的经营模式“已被废弃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