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各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49122件,年均增长24.10%,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审理了腾讯公司与奇虎公司垄断及不正当竞争案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宋晓明认为,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正日益凸显。人民法院通过一大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正确裁判,明晰了法律标准,划定了行为界限,对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专利商标行政机关授权确权行为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日渐深入,司法裁判在细化和完善专利商标授权确权审查标准、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撤率达到68.1%。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纠纷、环球唱片等公司与百度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等重大案件的成功调解,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认同度和权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人民法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取得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史上的重大突破。
宋晓明说,北京、上海和广州3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人员、机构、硬件建设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审判工作卓有成效,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高,审判效果赢得社会赞誉,实现良好开局。
据悉,2011年以来,最高法先后制定或者修改了反垄断民事诉讼、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专利纠纷案件审理、商标案件管辖与法律适用、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5件司法解释,明确了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和界限。
据宋晓明介绍,5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业务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级以上法院普遍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庭,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全部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各级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配备,注意从精通法律、学历层次高和审判经验丰富的人员中选拔知识产权专业法官,增加审判力量,优化人员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