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已是中国民众的共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中国和美国有十分相近的看法。只有好的知识产权制度,才能激励中国企业不断创新,这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共识。如果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企业就会越来越不愿意搞研发,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就会受阻。所以说,中国在这方面着的急一点不比美国轻。
在这种氛围中,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近些年一直在发生实实在在的进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可以看出,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早在2002年,中国著名学者余秋雨就起诉中国文联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最终打赢了官司。同样,中外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感受也是一样的。许多外国人知道中国茅台酒,但没多少人了解茅台集团在2007年召开过“茅台酒知识产权保护”全国协作会,以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星级酒店假茅台案”等茅台集团胜诉的知识产权案件,这些都是茅台集团由于被多次严重侵权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行为。为什么北京卖盗版光盘的越来越少?在2010年5月举行的“2009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新闻发布会(论坛)上,中国工程院倪光南院士一语道破:免费软件和低价国产软件的广泛采用,客观上使得中国软件盗版率大幅下降。
然而,知识产权问题,不是只要加强执法和舆论监督,就能彻底解决那么简单。它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例如,在版权领域,美国应认真研究中国市场对正版价格的承受力,不给盗版牟利提供过大空间。同时,中国普通消费者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还远未牢固树立,要在基层使知识产权观念深入人心还需经历较长的过程。20年前,在北京的大街上询问知识产权,没几个人知道;今天,如果再去做同样的调查,会发现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开始了解知识产权。不过,不能要求中国人二三十年就树立西方上百年形成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况且,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又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如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
值得强调的是,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眼下已经跨越国界,不是一个国家所能解决的。对话和合作才是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最佳途径。然而,美国一些人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不断指责中国,却没有认识到,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两国应当合作。同时,中美双方应积极应对具体的侵权案件,寻找合理的解决途径,而不是一味地单方面进行指责、施压。美国不看具体条件,不认真了解中国国情,主观臆断,盲目对中国施压,只会让中国社会产生对美国方面的反感。美国应全面客观地评价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进步,看到中国政府和企业为保护知识产权而付出的努力和尝试。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过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只会养懒美国,削弱美国的竞争力。中美两国一方面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同时美国也必须认识到,知识产权不能成为“知识特权”,甚至“知识霸权”。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利茨曾痛批美国知识产权制度,认为其是产生暴利的源泉。许多中国的老百姓都有几千元一部传呼机、一两万元一部“大哥大”的经历,这种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获取暴利的行为,也逐渐被中国老百姓所认识。中国法学界的一些学者很早就提出过美国借口保护知识产权在中国搞垄断,并在一些场合与美国学者进行辩论。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应仅用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更要强调促进创新和发展,平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同时,各国也要建立起具有平衡机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
笔者认为,美国实际上是了解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巨大进步,但是为了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不断地指责中国,以求自定规则,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中国在这些年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已清醒地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和紧迫,并不断地做着大量的工作。同时也清楚,着急归着急,不能因为着急就接受不合理的规则,接受由美国知识产权垄断给中国造成的不公平损失。(知识产权报作者曾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