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研讨会由隶属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秘书处的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组织。
研讨会谈及了关于原产地名称国际注册的《里斯本协定》以及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体系。
除了讨论里斯本和马德里体系的重要经济和商业作用外,为期两天的研讨会还谈及了很多重要问题,包括有关追踪、评估和监测的国际规章。
研讨会讨论了组织国家所取得的利益以及施加给它们的义务。 很多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其中有WIPO里斯本体系的高级法律官员Florence Rojal。 商业、工业、经济和贸易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办公室以及来自也门商业和工业部的代表团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会议是GCC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所成立的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协议和条约部门的项目之一。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成立于1891年。该体系根据《马德里协议》(1891)和《马德里议定书》(1989)进行运作,由位于瑞士日内瓦的WIPO国际局管理。
基于这一国际程序机制,马德里体系让商标所有者通过向其国家商标局或地区商标局简单地提交申请便可能让其商标在好几个国家得到保护。《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议》是于1958年10月31日生效的条约,该协议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19条成立了一个特别联盟,旨在规范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