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有关知识产权局、各中心要加大对12330公益电话的宣传推介力度。要在今年“4?26”之前,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网络媒体及户外广告,以及发送手机短信等宣传方式扩大12330电话影响力,提高公众对12330公益服务热线的认知度。
二、各中心要加快建立网络接收举报投诉渠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推动中心网站建设,在今年专项行动结束前上线,并开展宣传。各中心应定期关注我局主页信息及执法维权专栏、专项行动专题相关内容,及时传达并转载有关政策文件、各地动态等信息。各中心要设置和公开接收举报投诉专用邮箱,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并向举报人做出反馈。
三、各中心要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13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抓紧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144号)等文件要求,对公众和权利人提交的任何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包括来自本地、外地或是国内、国外的举报投诉,必须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做好跟踪、反馈工作,不得推诿、不得拒绝接收。各中心负责人要对本中心举报投诉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严格按要求定期报送各项数据和有关案件信息。
四、各有关知识产权局、各中心要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加快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在“4?26”之前予以公布。对于为案件侦破或查处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要给予一定额度的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各中心要加强档案管理,要对举报投诉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各有关知识产权局、各中心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大交流学习力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举报投诉专用邮箱、网络接收举报投诉责任人和中心信息报送人需于2011年3月30日前报至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