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试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政府层面的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财政投入,不断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要积极推动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传统知识资源传承、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力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经费五落实,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2、推动县域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战略实施。要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在摸清本区域传统知识资源状况、传承情况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工作,并将其作为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推进实施,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3、推动传统知识资源开发创新成果产权化。要在发掘、传承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理念,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本区域传统知识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形成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品种,积极运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等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成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将传统资源优势转变为现代市场竞争优势。
4、推动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要积极推动本区域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专业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并结合实际,建立集专利、商标、标准等信息在内的专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要积极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的资本化、产业化途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推动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5、加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要建立健全本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能力。要依据现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针对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积极探索县域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新途径、新举措,充分运用政府的市场调控手段,逐步形成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为龙头、资源共享、竞争有序的产业集群发展新格局,推动县域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援助体系,为权利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及和人才培养。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告会、执法现场会等形式,结合国内外和本区域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的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要围绕传统知识的传承、开发、利用和保护,有重点地选拔一批人员,通过派出学习、参加国内外相关专题研讨会、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等方式,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门知识产权保护人才,为本区域传统知识保护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