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市场暨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会议于2006年11月2日至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对于指导新时期全国专利市场暨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专利市场暨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会议。这是我们首次召开这样的专题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5·26”重要讲话精神,研讨如何适应新形势,加快推进我国专利市场发展,部署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工作。
这次会议举行首批18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授牌仪式。我们邀请了许多新闻媒体参加,借助这个仪式,把这项工作宣传出去,向全国广而告之。应当说这项工作并不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想象设计出来、然后推而广之的,而是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实践工作中已经在做的工作,我们在了解之后,感觉到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但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打出自己的品牌,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所以我们决定从国家层面来推动这项工作。
下面我就展示交易中心或者平台计划要做什么事情、有什么功能、起什么作用谈几点想法。
我们这项工作不是一个已经成熟的、成功的工作模式在全国的简单推广,而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是一个尝试。今天出席会议的18家首批中心是此项工作的开拓者,肩负着要做好这项工作、带好头的重任。我希望这些中心能够运作成功,并且逐步地扩展到全国其他大中城市。初步的想法是能够在全国布80至100个点,做到每一个大中城市都有一个或者更多这样的中心。
为什么在全国已经存在各种各样的技术交易中心和各种各样的展示交易会的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要推出现在这个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计划?这是大家很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各个媒体很关心的问题。下面我就这个问题讲讲我的想法。
上面说到了建立展示交易中心的迫切性,我们再来看几个数据。从我国授予第一件专利权开始到去年年底,累计的各种各样的专利国内申请中非职务发明占到了61.6%,职务发明只占38.4%,而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中小企业,它们很难进入“高、精、尖”、国际化的和要求特装的展会当中。再按照专利的三个类别来看,累计到目前为止,发明专利中职务发明的比重为63%,非职务发明只占37%。但是众所周知,我国国内发明专利很多集中在中药配方和食品等传统领域。这些发明专利也往往很难进入高交会这样的展会。再来看中国人比较多的实用新型专利,累计起来职务发明只占30.4%,也就是非职务发明占到69.6%,绝大部分是非职务发明。外观设计也类似,迄今为止累计的数量只有46.3%是职务发明,53.7%是非职务发明,这些非职务发明往往难登大雅之堂,进入不了高交会。以上是历年累计的情况。接下来看看去年的情况。去年三种专利的总量中,职务发明只占41.7%,非职务发明占到了58.3%,仍然是非职务发明居多,但稍有好转,比历年累计值61.6%有所降低。再来看去年三种专利的分类情况。从发明专利来看,职务发明比例进一步提高,占到了71.3%,只有28.7%是非职务发明。这说明我们的技术含量在提高,单位的科技投入在增加,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在增强,但仍然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领域。对于现在各大展会追求的高科技理念,它仍然属于边缘状态。实用新型状况也有所改进,但是职务发明仍然只占37.4%,非职务发明占到62.6%。外观设计职务发明37.9%,非职务发明占到62.1%,甚至比历年平均比例还有所提高,更加的侧重于非职务发明。从这几组数据,大家可以判断,我们所称的专利技术,具有法律保障的、独享性的、比较容易评估其价值的这一部分,实际上大部分是非职务发明。即使是属于方法的发明专利,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是非职务发明,还有部分职务发明是非高科技的。这个主体的部分在实物展示问题上,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有很多的非职务发明和非高科技的职务发明,一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报上公布,马上就有很多的所谓中介机构发出各种各样的信件,称你的技术被某某公司看上,愿意出价多少万元购买,不过专利权利人要提供一定的费用,比如中介费、翻译费等等,当然这些费用与宣称的高昂技术转让费相比算不了什么。但是在专利权人交纳了这些费用之后就往往无法联系到这家中介公司了。我身边就有这样的案例。有一个人,中介公司告诉他,他的技术被一家英国公司看中,愿意出价300万英镑。但是中介公司说,现在英国公司全权委托本中介公司独家提供中介服务,技术要最终成交,需要走一定的程序,你要把所有的专利文件以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所有证明和相关材料全部由本中介公司翻译成英文,才能正式转让,因此要交3000多元的中介费。3000多万元人民币与30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4400多万元人民币)相比就不算什么了。但是,在这个人交了中介费后就再也找不到这家中介公司了。还有一个例子。有个人自称是老地下党,跟台湾、香港的诸多人士都非常熟,有一批当时国民党的退伍军人在台湾,有一大笔钱,希望在大陆投资搞高科技项目,只要能提供项目,几十个亿资金等在那里。他出示了各种各样的文件,都是英文的,写着英国皇家的什么certification(证明),但是这些文件全部是复印件。当然,这个细节在许多人面前可能未被注意到,因此就不再怀疑了,结果上当受骗。现在高科技时代,刻章、或在复印件上、在计算机上造假太容易了。但作为专利权利人个人难以辨别真伪。在这种鱼龙混杂的情况下,经常有发明人上当受骗,要求知识产权局相关的执法部门打击这种诈骗,保护发明人的热情,让他们有合理的回报和激励。但实际上这难以做到,社会上各种骗子或骗术真是防不胜防。
在这种情况下,技术持有人更愿意找政府,觉得自己有这么好的技术,希望政府能投资或者提供贷款。可见,不是我们的技术持有单位或个人不愿意搞产业化,而是找不着适当的投资人。然而任何投资都需要对技术进行评价,这个技术到底完不完善,能否投放市场。对于非职务发明人而言,根本就没有能力买设备建厂,所以对政府的依赖更大,但事实证明,政府通常不是聪明的投资人,投资人必需从市场上寻找,却又面临骗子太多的问题,缺少中间桥梁,使得需要技术方和技术持有方之间很难走在一起。尽管有高交会、虚拟的网上交易市场等,但仍然不能满足上述专利持有主体的需求。客观上有需求,而有诚信、低门槛的中介交易平台又没有,社会上的欺诈行为就趁虚而入。当然对于这些犯罪行为我们要予以打击,可以去举报,找公安机关,但是要是都干这样的事情,我估计光是我们知识产权局就会忙于应付。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办一个以政府的公信力为基础的,全国都知道的、低成本、诚信的中介交易机构,它的目的不是由政府来评估技术,因为技术本身的好坏、是否有市场前景,要靠市场来评估,而且不同的人来评估结果也不一样,而是通过这样的办法建立正常的交易渠道,让骗子无利可图,把他们从市场上挤出去,从根本上打击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我以为这是整肃技术交易市场一个可能更加低成本而有效的方法。换句话说,在多数专利技术转化难的情况下,反映出目前在我国,在一般专利技术交易这个领域,存在市场失灵。市场失灵而社会又需要,政府就应当介入。这就是为什么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举行这样一个会议,请媒体来关注报道的原因。我们展示交易中心要不以赢利为目的,要以政府的公信力做后盾,给多数专利技术持有者和需求方提供一个转化交易的平台,这就是我们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主旨之所在。也许有人说,既然是交易,就应当在市场中交易,凡是市场经济的事情,政府就应该少管。政府当然是应该尽可能地退出、少管。但是在市场失灵而社会需要的时候,就需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只有当社会诚信度提高了,公众辨别真假的能力提高了,技术市场交易的渠道畅通了,才是政府退出的时候。但是现在看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达到上述要求。鉴于我们急需解决专利转化的问题,政府就应该担起义不容辞的责任。
再来讲我们怎么做。必须强调,政府搭建的只是一个平台,是第三方,政府不能在这里起担保作用,不能去推荐、评价技术的价值和产业化前景,不能直接参与交易过程或交易的敲定,也不能提供全面的价值评估,建议支付专利权人多少钱。这种事情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即由买卖的双方自己决定。我前面说过,一项技术的价值是因人而异、因行业而异的。对于A投资人可以一钱不值,对于B投资人可以价值连城。A可能不是从事这一行业的,也不懂这个技术,可能就觉得一钱不值。而B可能在该市场上打拼了很久,感觉自己缺的就是这一技术,一旦把这个技术结合到他的生产中去,就如虎添翼。因此,专利技术交易一定要有适合的双方。专利技术交易还有一个不同于一般的交易之处,就在于人。专利技术不仅仅是一纸专利证书和专利说明书,还有很多小窍门并没有公布出来,需要技术持有人与投资人之间要进行密切合作。而这个合作又是基于个人的。性格是否相合都将导致合作能否成功。美国成熟的风险投资家在投资前要考虑两件事情:一个当然是看技术本身是不是有市场竞争力,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对方是不是恰当的合作伙伴。这是双向选择。例如我国第一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超声聚焦刀技术在与投资方合作过程中,由于人的原因引起了双方矛盾,最后导致技术持有人集体辞职、该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所以专利技术的交易不仅是简单的专利证书转移,一定要当事的双方经过多轮的磨合,考察各方面因素,才能决定这个技术的供求双方是否能够真正合作、是否能成交、并且成交之后是否真的能够执行。这也是简单依靠虚拟市场或简单依靠短期的高交会所不能解决的。为了填补这个缺口,我们提出了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成立了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为了使专利展示交易中心顺利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促进专利技术转移、交易、运用与产业化,我就中心具体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明确中心的定位。中心是公益性的、非盈利机构,依靠政府的公信力来保证,而政府是作为第三方,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要保持中立。中心追求的目标不是经济效益,而是成交率、产业化率和作为科普基地推动创新的能力。中心要低门槛、少收费,最好不要收费。中心的费用在早期可能主要应当由政府提供。这也是政府的应尽之责,因为它作为平台,主要产生社会效益。
第二,加强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保证中心的场地、人员等基本条件,要为专利技术持有者提供充分展示的场馆,但不要求特装或精装。要建设中心信息化平台,特别是要建设中心专利数据库和展示交易网站,满足社会公众、专利发明人、专利技术投资方等对专利知识和信息的需求。
第三,加强中心服务能力建设。要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法律和外语水平,使其根据技术持有人的介绍基本掌握相关专利技术情况,具备在最短时间内让投资方对专利项目产生兴趣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中心在信息、法律、技术、融资等方面提供服务的优势,开展包括专利查询、咨询、融资等专业服务;在适当情况下,要聘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的业内专家对技术先进性、与其他技术的竞争关系及其未来市场价值等提供参考性评估,但只能是参考,不具备政府评价的权威性。
第四,加强中心的管理力度。展示交易中心可以是实物的交易空间同虚拟的交易空间相结合,就像武汉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那样。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要加强对中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中心所在地政府以及知识产权局对中心要给予相应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同时,各中心也要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严格入门资格审查,确定所展示专利技术的合法有效性,核实专利技术持有人的身份是否诚信可靠,坚决杜绝假冒专利,明确该专利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是否已过期或失效;要求投资方出示相关法律文件,审查其真伪和投资资格,必要时,要到工商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查验;要规范专利技术展示交易行为,提供各种合同或协议的范本,各种可供选择的合作模式,要求专利技术持有方和投资方依法签订合同,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避免或防止投资人剽窃发明人技术的不道德行为,保障专利技术持有人的利益;要认真探索合适的管理方式,既能有效帮助当事双方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诚信,使合同能够按照正常的程序履行,又不要把自己卷进去成为当事人;要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技能、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
第五,要加强中心的宣传和横向交流。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使中心成为诚信和专业化服务的象征,让众多的发明人和投资人知道,除了大型的高交会之外,在某些城市,至少现在有18个城市有展示交易中心,可以进行专利技术的展示和交易;要让发明人放心地把技术放到中心去,让他们明白,在展示交易中心如果交易不成功,到别的地方更难成功;要让老百姓认可中心是最好的专利技术集散地,是诚信、低成本且便捷高效的。同时,各中心要加强相互配合、相互学习,成都的技术或投资可以到北京来,北京的可以到上海去,大家相互借鉴,相互促进;要加强信息的相互交流、互通有无。例如,一项生物专利技术,在武汉找不到投资方,而上海的投资方正在苦苦寻觅,通过各中心之间的交流,就共同促成了专利技术的转化。
同志们,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建设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思路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是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一个新生事物,让我们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5·26”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大胆创新、勇于开拓,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