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发布会上,张志刚说:“自去年9月6日我国部署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来,各执法和司法部门相互配合,重拳出击;各地方政府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形成了宏大的声势和良好的工作局面。”
张志刚认为,从执法成效上看,各级执法部门查获的大案要案数,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数,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数,各级法院判罪定刑数比上年同期有了一定的增长。2004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降低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制裁的门槛。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决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贯立场。
张志刚还详细介绍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成效。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重点领域,抓住出口商品交易会、定牌加工和货物进出口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工商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4189件,罚款1.57亿元;新闻出版、文化、版权、公安部门等查缴各类违法音像制品、盗版品1.67亿余件,打掉非法光盘生产线24条,取缔非法印刷窝点2960余家,其中文化部组织销毁了6335万件盗版光盘;专利部门查处冒充专利1115件,假冒他人专利153件;海关查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949起,案值7304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公安部开展了以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为重点的“山鹰”行动和打击盗版侵权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山鹰”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已成功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00余人,涉案总价值逾8.6亿元。这些案件主要是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涉及的商品从机动车整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到食品、药品、农资、烟酒、服装、化妆品等等。其中,包括50余起影响面广、性质恶劣、案值较大的跨国犯罪等重大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和批捕起诉工作。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1257件148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68件1111人。今年1-5月份,共批捕生产、销售假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882人,同比上升51.5%;起诉844人,同比上升45%。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340人,同比上升58.9%;起诉258人,同比上升20.6%。总体上批捕、起诉的案件数都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侵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立案41件41人。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其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受理和审结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从案件受理量上看,今年1-5月份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和非法经营罪案件1280件,同比增长23.19%;审结1061件,同比增长28.29%。同期,全国法院还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135件,同比增长48.9%;审结3076件,同比增长36.7%;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一审行政案件266起,同比增长24.8%;审结83件,同比增长2.4%。
张志刚告诉,在坚持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各部门注重探索治本之策,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如4月份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首次以7种语言对外公布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营造了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舆论氛围。
张志刚特别指出,从总体上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侵犯知识产权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治理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深刻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和复杂性,加强国家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加强磋商与对话,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探讨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正在成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们共同的认识和行动。
张志刚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只有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环境,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不断扩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才能更好地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