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超导和华锐风电的知识产权纠纷起源于2011年。当年3月31日,华锐风电拒收了该公司货物,同时还将对部分合同延期付款,这些合同大约价值5600万美元。之后,美国超导在中国的子公司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恩超导)于2011年9月以华锐风电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2年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高级人民法院都曾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起诉。
华锐风电在今年的第一季度季报中称,上述案件目前都在审理过程之中。中国的司法程序还未走完,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开始了针对华锐风电的诉讼。
美国司法部公告显示,FBI(美国联邦调查局)将会同私人和政府部门,共同调查从美国公司窃取机密的组织和个人。对于此次诉讼,假设华锐风电最终罪名成立,华锐风电或将承担数十亿美元罚金,而目前华锐风电的市值为156.8亿元人民币。
对此,东南大学法学院张律师认为目前此事没有正式进入审判,因此,关键在于从美国法律的角度,双方提出的证据能否站得住脚。至于赔偿金部分,张律师认为如果确实存在窃取机密的行为,那么法律责任与它的实际承担能力不应该等同看待。
7月1日,华锐风电7位董事会成员全票通过了注销部分国际子公司的议案。华锐风电科技(美国)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比利时)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意大利)有限公司和华锐风电科技(加拿大)有限公司这4家公司遭到裁撤。值得注意的是,这4家公司其中3家去年才刚成立。华锐风电此举究竟是否是为了使其在美国没有可以被强制执行的资产,使判决罚金将成为空头支票。张律师表示,只能说“不排除这个可能”。
威斯康辛州检察官JohnVaudreuil表示:“本起诉状描述的是一宗由国际被告向美国企业实施的精心策划的违法行为。”张律师认为:“这只是国际市场中普通企业之间的纠纷,不能作为两国之间的纠纷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