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程序:有时几个不同的设备,就其单个设备(或文件)本身属于公知范畴,但经过特定组合,产生新工艺和先进的操作方法,就可能成为商业秘密。如一家公司在生产优质钢部件过程中,有一个连续浇铸的程序,该程序是在浇铸这道工序上工作多年的雇员摸索出的一种生产率最高的操作方法,并且这一方法还不为他人所知,该程序就是一项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商业秘密。
2、机器设备的改进: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是经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技术改进,使其具有更多用途或效率更高,那么这种改进也可能成为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注意:客户名单不能以一个笼统的概念来依据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权利人必须明确指出其秘密点是客户的名称、地址或者是交易习惯等具体的“信息点”,并举证证明该等信息点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4、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记录了一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内容的文件,都会构成具体的商业秘密。如蓝图、图样、实验结果、设计文件、技术改进后的通知、标准件最佳规格、检验原则等,都可以成为一项商业秘密的组成部分。
5、公司内部文件:与公司各种重要经营活动有关联的文件,也可能会构成商业秘密。如采购计划、供应商清单、销售计划、销售方法、会计财务报表、分配方案等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为这些重要信息能使企业在竞争中拥有或保持一定优势,并经企业有意进行保密,这些信息若被竞争对手知道,都会对权利人产生不良后果。
6、第三方商业秘密:按照法律和协议,当事人可能会在经济交往中对第三方的商业秘密负保密责任,比如在双方商业合作中了解到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
7、产品: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中有可能包含了未透露的商业秘密。
8、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涉及到的是关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公司的内部文件、客户来源、产品的研发或者是配方信息以及工艺程序等多方面的内容,不指局限于经营信息,企业除了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外也要注意对相关重要资料的清理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