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在诉诸合法手段保护各自利益的同时,广药集团和加多宝还使用了包括暴力在内的各种不正当手段以阻止对方取得商业销售渠道。
广药集团利用打假公司在各地起诉加多宝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然而在立案后拒不到庭,以损害对手声誉。江西余干县加多宝经销商为最大化占有余干县凉茶零售份额,采用高买低卖的方法,使市场上的广药集团王老吉出现低价促销的情况,从而扰乱广药王老吉的正常市场销售秩序,损害其商业信誉。此外,广药集团声称,从2012年8月以来至今,为阻碍广药集团员工的销售活动,加多宝员工在宝鸡、广州、东莞、深圳、苏州和南昌等多地上演全武行,针对广药员工的暴力事件达10余起。而加多宝也提出,广药集团市场开发人员在山东省多个县市向经销商散发带有加多宝“渺视中国法律终将受严惩”等字样的广告单,仅在2013年3月至4月间,广药员工在全国各地发起的针对加多宝的暴力事件就有20多起。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以上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和第14条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广告法》第12条和第21条也指出,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作为市场内的竞争者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存在着很强的竞争关系,二者在市场上提供相同的产品和服务。虽然如此,在积极适应市场压力、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仍应遵守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遵守基本的商业道德,而不应忽视、不管、不顾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参与竞争的经营者也是作如此要求的。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经营者违反规定,应当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