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称,他是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在吉安城北某废弃仓库办了一个工厂,专门对泔水、潲水油进行收购和初提炼,然后打包销往南昌、安义等地。对于这些油的具体用途,蒋某称是为了生产生物柴油,但对一些细节避而不谈。
见其言语吞吐,民警推断其间定有文章。于是,泉江派出所将案情向遂川县公安局“打四黑除四害”领导小组做了汇报。
遂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邓秋平获悉后,感觉事不寻常,当即带领民警赶赴泉江派出所协助侦查案件。邓秋平等人将蒋某交代的情况,与全国各地侦破的“地沟油”案件的作案手法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此案很可能就是典型的甲地收集、乙地初加工、丙地提炼的“地沟油”生产模式,并且可能存在一条巨大的“地沟油”产业链。随后,以遂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郭烈平为组长,邓秋平、康诗棕为副组长的“9·15遂川地沟油专案组”迅速成立。
邓秋平、康诗棕连夜带领8名民警赶赴吉安市开展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清蒋某提取的潲水油的去向。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9月15日凌晨2时许,民警查获蒋某提炼潲水油的窝点,缴获准备外销的潲水油、“地沟油”半成品152桶约40吨,并将蒋某的丈夫曾某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曾某、蒋某夫妻陆续交代了自2005年以来,在十余个县市,采取向物色的代理人收购或直接向养猪户、炼油户收购的方式,以每桶890元的价格大量收购“地沟油”、潲水油,存放于吉安肉联厂内仓库,然后经过过滤或初加工,换桶再打包后,以每吨6000元至6500元的价格销往南昌环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昌东华升饲料有限公司、安义县精诚科技有限公司、鼎力日化用品公司4家公司,已销售200余吨。
曾某、蒋某交代的一个重要信息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上述4家公司在收购时,对“地沟油”进行过酸价检验,酸价不同,价格也不同。种种迹象表明,这些潲水油打包运往南昌后,很有可能被制造成食用“地沟油”进行销售。
考虑到针对蒋某、曾某的抓捕行动很可能已经惊动了其上线,警方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对收购潲水油的4家公司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