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来自好莱坞的3D电影《阿凡达》一度风靡世界,创下近28亿美元的票房神话,其中所反映的,就是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最基本的因素是来自政府的政策保障。
毋庸置疑,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美国构建了较为全面的法律制度体系,保护文化产业用以安身立命的知识产权。通常,制定法律法规的机构是美国国会,政府则负责在法律框架内依法执政。在法律制度上,美国主要通过反垄断法,防止某一文化产业领域的市场份额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手中。因为市场份额过分集中,会阻碍这一领域的充分竞争,窒息发展活力。美国对于垄断的约束一向比较严格,但随着海外文化市场的扩大,美国文化企业日益立足全球而不仅限于国内,美国对于文化产业的垄断约束有了微妙的变化。1996年,美国政府出台了以放松管制为特征的《电信法》,它赋予通信公司在其营业区内销售视频节目、经营有线电视等权利,并放宽了对文化、信息企业合并的限制。这就意味着,为增强本国文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美国放宽了对文化企业规模的限制。而且,美国在文化管理方面不拘泥于固定的手段,在保证美国文化产业的全球竞争力的前提下,根据情况而进行不断的调整。如强行拆分微软公司,就是基于微软公司已占据全球90%的市场份额,即使拆分也不会影响美国在这一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允许时代华纳兼并,是为了加强美国在媒介领域的全球竞争力。在美国,政府将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部门同等对待,这是其与法国、英国、加拿大甚至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文化产业政策根本不同之处。美国政府认为,政府所应做的,是为文化企业的经济活动以及个人的文化创造提供一个公平合理、充分竞争的舞台。对于文化的发展来说,重要的不是对所谓优秀的文化及产业进行扶持,而是要营造与维护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同时这也保证了大众能够有充分的选择机会。
与美国相比,法国和加拿大的文化产业政策则代表了另一个极端,倾向于传统文化的保护。法国官方发布的文化政策很少出现“文化产业”一词,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放在法国文化政策的首位,其文化政策对于文化艺术的扶持策略,尤为注重对内扶持高雅艺术,对外展示法兰西文化的辉煌。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法国在国内文化产业的管理方面,不仅出台了系统的文化政策和规划,每年还有庞大的政府支出用于电影、音乐等文化产业领域的发展。在国际文化贸易方面,法国是美国文化的反对者,不遗余力地在欧盟内部推动“无国界电视”等,对于欧盟视听媒体中“欧洲内容”所占比例做了规定,以限制好莱坞和美国其他视听产品的入侵。法国的政策体系有力地阻止了文化的商业化、低俗化,并对于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反对美国文化入侵、坚持“文化多样化”原则,加拿大与法国有着类似的认识。加拿大对于自己的文化独立性分外敏感,对于美国的文化入侵也分外警惕。加入“创造性欧洲”计划的加拿大,对于本国文化产业采取补贴、减免税收等多种扶持措施。对于美国文化产品进入加拿大以及美国对加拿大文化企业的投资,加拿大有保护性规定,为此也引起了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政策,使各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繁荣局面。
好莱坞、百老汇、硅谷软件园,这些令人耳熟能详的地方,都是文化产业荟萃的集聚区。注重文化创新,开拓产业资源,遵循市场规律,追求高额利润是美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突出特点。美国文化产业一直遵循“高成本、高收益”的投资理念,“利润最大化”永远是他们的第一信条。如风靡全球的电影《泰坦尼克号》投资近2亿美元,《蜘蛛侠》3部系列电影的总投资近6亿美元,但它们的票房收入分别高达18亿美元和25亿美元。高收益坚定了投资者对投资美国文化企业的信心,从而使美国文化产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几乎家喻户晓的迪斯尼公司更是赚取高利润的行家里手,在全球大规模的广告和促销攻势的配合下,迪斯尼公司的赢利分为“五步走”,第一步是票房收入;第二步发行录像带、光盘(DVD)的收入;第三步是迪斯尼主题公园的推广收入;第四步是特许经营和品牌专卖收入;第五步是通过电视媒体获取收入。据统计,在迪斯尼的全部收入中,电影发行加上后续的电影和电视收入只占30%,主题公园的收入占20%,其余的50%则全部来自其品牌产品的销售。
令人意外的是,在法国经营高雅艺术的文化企业,并不是以高价取胜。一般来说,剧院对票价的定位都比较合理,相对于法国人的薪资收入而言,一张歌剧票或舞剧票的价格并不贵。如在法国著名的巴黎歌剧院和巴士底歌剧院观赏一部经典歌剧或芭蕾舞剧,票价通常在70欧元至130欧元之间,而去普通剧院看一台节目,票价只有5欧元至60欧元,电影院的票价也不过10欧元左右,若选购学生票、月票或年票,价格还会更低。票价之所以便宜,并非是因国家补贴,而是价值规律在起作用:丰富的文化产品是价格降低的主要原因。
据统计,仅2003年销往美国的日本动画片以及相关产品的的总收入达43.59亿美元。目前全球播放的动漫作品中,有六成以上出自日本,而在欧洲这一比例高达八成以上。所以,日本已经依靠发展文化产业,完成了从一个工业制造大国向文化产业出口大国的历史性转变。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及消费群体的支持,尤其是文化产业,更是与大众的精神需求密切相关,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浪漫之都”的法国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企业、协会和个人角色“三位互补”,各方参与度较高。近年来,法国企业在发展文化产业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已成为推动法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这其中既包括法国本土企业,也包括其他国家的企业。在法国,无论企业大小,都能依法参与文化赞助活动。作为回报,企业可视情获得3%左右的税收减免或活动冠名权。同时,在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类角色中,除了政府和企业,还有一些代表特殊群体利益的组织,即各类专业协会。这些协会的法律地位和规模虽各不相同,但多数都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一般是因兴趣相投集合而成的文化活动组织,如音乐协会、话剧协会、舞蹈协会等。这些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等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的作用。同时,公众对于文化产业的热情也是由心而生。绝大多数法国人全身心都渗透着对文化的热情。从抚育孩子开始,许多法国家长就把培养音乐、舞蹈等方面的文化素质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这种热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增无减。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国家,法国在文化事业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前进步伐,始终能保持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和协调,进而保证了全民对文化事业的热情以及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韩国作为文化产业的后起之秀,发展势头迅猛,几乎所有的文化产品都来自民间。2004年起,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5大文化产业强国。近年韩国文化产业在影视、网游、设计、卡通等领域不断发力,文化产业俨然已经成为韩国第一大产业。
有关专家表示,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技术支撑难以分开,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必不可少。发展文化产业需要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提高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文化产业所重视的问题。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但可以使其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而且可以极大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增强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有关专家认为,时下,世界在面临气候变化、环境问题、资源枯竭等诸多发展问题之时,全球产业结构也进入新一轮大调整时期,发展文化产业,不仅成为一个明智的出路,也是大国发展的必然选择。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会造就人类文明史上一个比“文艺复兴”更加辉煌的新时期。(知识产权报记者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