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就是对人类从事智力性创造活动获得的成果依法进行保护,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一般来讲,知识产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独占性,或者叫排他性、专有性。即除了权利人合法使用以外,其他人都不能使用,使用就是侵权,非经合法授权使用就构成侵权。
第二,地域性。不是说在某一个国家申请了知识产权,就可以在全世界都受到保护,而是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受哪一个国家保护。第三,时间性。人类一方面要保护发明创造,另外一方面也要反对垄断,反对阻碍技术进步,所以任何种类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时间的限制,只在其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
当前我国企业出国参展,特别是到欧洲国家参展,遇到的问题比较多,以赴德国参展为例,企业遭遇以下四个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且由于企业对于这些问题提前并不知晓,在展会上突然被人指控,所以可以形象地称之为“四个暗器”。
第一,展会现场的刑事查抄。刑事查抄是一种警察和海关官员的刑事执法行动,企业不能对抗,只能配合,但可以认真核实执法的文件,明确封查的范围,同时注意留下查扣物品的底单,以备日后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时使用。
第二,警告函,或者叫律师函。内容一般为告知对方侵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对方签署停止侵权协议。如果收函方对此置之不理,或者双方未达成协议,发函方则可能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或者起诉,一旦如此,被指控方展台可能遭遇查封,影响参展,损失较大。所以,企业如果收到律师警告函,一定要予以重视,并请专业人员帮助甄别,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同应。
第三,临时禁令。临时禁令是我国企业在展会上遭遇较多,“杀伤力”也较强的一项“暗器”。临时禁令并非如其名称之含义仅在展会期临时有效,只要被指控方不通过法定的程序将临时禁令撤掉,它将永远有效。临时禁令因申请容易、程序简便、证据简单、执行灵活,且对于被指控侵权方的打击效果立竿见影,能够比较理想地实现权利人制止侵权的目的,所以常被权利人所采用。
第四,海关边境扣押。与中国企业利用海关备案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薄弱相比,欧美国家的企业普遍比较重视通过海关边境扣押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仅备案量大,而且与海关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展会前将自己搜集到的侵权信息向海关通报,海关根据这些信息及时在边境扣押涉嫌侵权的展品,提前阻断涉嫌侵权的产品进入展会现场,从而达到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