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泄露的美国政府对该协议知识产权章节的提议中,版权侵权的法定强制损害赔偿只是其中包含的一项措施。该协议旨在促进美国、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越南和马来西亚的经济一体化。
根据已泄露的文件,美国政提出该协议的理想知识产权保护状态包括,强化版权保护作品的“数字锁”、对在影院录制电影进行定罪并且将对版权产品实施的平行进口令延伸到消费者领域。美国在反假冒贸易协议中未能实施这些严格的知识产权规定。
澳大利亚数码联盟(ADA)已经审查了美国的提议,该联盟一直拥护版权用户的利益,其成员包括雅虎、谷歌以及大学和中学。
澳大利亚数码联盟职员Matt Dawes表示,针对所有TPP成员国采用法定强制损害赔偿会造成像Jamie Thomas-Rasset那样的澳大利亚“文件共享殉道者”。Jamie Thomas-Rasset是美国的一位单身母亲,因非法下载少量歌曲被勒令支付数十万美元的赔偿。
该规定可被视为对侵权行为公布的一个罚金标准。这会激励律师和唱片公司大规模追究盗版行为,以期获得大量的快速和解协议。
Dawes 说道:“这在美国会造就一种经济模式,律师事务所对几千人进行起诉并获得数以千计的和解要约。”
昆士兰大学高级法律讲师Kim Weatherall也对上述意见表示支持,她表示美国正在对反假冒贸易协议中没有实施的这些提议进行修改。
她以前就反假冒贸易协议的强制赔偿提议写过评论,在评论中表示,最大的威胁时过高的赔偿,其程度可能高于刑事审判中的损害赔偿令。
她以美国案件为例,有罪当事人被勒令要要为每张侵权CD支付25000美元,为每首侵权歌曲支付80000美元,为权利所有人带来了数百万美元的暴利。
泄露的知识产权提议还显示,美国政府希望加强技术保护措施(TPMs)或者数字锁,以限制人们对版权材料的重复使用。
澳大利亚数码联盟工作人员Dawes说道,数字锁的例外规定会授予给合法的非侵权用户,比如为了教育用途。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将会让这些例外规定难以达成。
Dawes表示,美国政府的提议不是实际的谈判文本,但却体现了美国人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中希望看到的实质内容。他希望该协议的成员国政府在谈判中能够代表本国公民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