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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审查思维导图

情痞有泪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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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审查
债权申报
审查
破产法
破产清算
破产债权申报

第二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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