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要知道保险公司是不会“倒闭”的。因为保监会不允许保险公司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其实是公司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的一种保护。是被国家允许的。但保监会却剥夺了保险公司这种权利,或者说保险法剥夺了保险公司这种权利。
那么既然保险公司不能申请破产,自己又经营不下去,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会有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并购。当然,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来揽下这一摊子的话,保监会就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兼并后,原来保险公司的客户保单依然有效,也就是说,我们买了保险以后,不必日夜担心我们的钱肉包子打狗。因为总会有人出面替我们兜着风险。
保险公司与银行一样,必须受到政府的监管。所以,保险利益基本能够得到兑现。以上规则基本适用于全球保险业,比如在美国,就算某保险公司倒闭,保单也照样有效,只不过是由其他公司来接纳,继续履行原保单上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成立之初,会像保监会缴纳一笔准备金。准备金大概是公司注册资金的 20%。如果保险公司做不下去了,那么保监会可以拿出这笔钱来对保险公司的客户有所交代。当然,准备金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保险公司蛋糕做得越来越大,保费挣得越来越多,准备金也要随时增加的,否则保监会就会限制保险公司的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