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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破产后银行向保证人的权利主张思维导图

眼眶很热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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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破产后银行向保证人的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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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朝阳科技”)以购原材料需资金周转为由,于2003年期间多次向A银行借款共计55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并且由长伟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更名为“新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后2年。借款到期后,A银行分别于2004〜2007年每年向朝阳科技及新梅公司发出催收逾期贷款本息及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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