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副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胜锋认为,深圳的破产审判探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我们国家许多地方,是2007年新破产法实施后,才开始审理破产案件的。深圳早在1993年就有了专业审理破产案件的破产审判庭。一直到现在,全国有专门的破产审判庭的城市也不多。并且,深圳的破产审判一直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培育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中介机构。”许胜锋特别指出,近年,深圳的破产审判在全国率先实施“管理人分类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案件,指定不同级类的管理人负责破产管理工作,保证了破产审理工作的质量,也有益于管理人队伍的建设。
对于破产信息公开平台的上线,许胜锋觉得十分有意义,是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有益补充。“以往我们的工作中,经常有客户咨询,有没有渠道查到债务人的破产信息。但那时候完全没渠道,工商局也没有备案,目前信用系统也没有债务人破产的相关信息。”
许胜锋介绍,他曾专门登录深圳中院官网,查询破产信息。他发现,不同的公开等级,将有不同信息公开。当事人未来可以查询到案件受理信息以及相关的裁定、公告等各种重要文件。“以往破产案件比较少,公众对破产案件审判的理解不是很充分,有些人还会质疑破产案件中有暗箱操作的存在。信息公开有利于破产案件相关当事人及时获取信息,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同时也可以增加当事人对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理解,并便于其监督法院的工作。”
许胜锋同时提醒,破产公开平台目前刚开始运营,对于向公众、案件当事人等公开的信息,尚需做详细的界定。“许多企业破产、重组的信息,涉及很多商业利益和商业秘密。未来要研究好如何在信息公开和保障信息安全方面做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