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外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由选举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大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公司转让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管理机关、金融机构、劳动部门和银行。
(2)返回公安部门申请清算。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接收《清算手册》、《清算调查报告文本文件格式》、《清算企业移交申请表》等字段,办理清算组备案;二、清算新闻稿刊登在局方批准的报纸上;第三,在清算开始日准备资产负债表和个人财产表。
(4)完成清算再分配计划。一、清算新闻稿发布三个月后,在清算结束日准备资产负债表和个人财产表;第二,制定清算再分配方案;第三,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调查报告、清算月支出流和各种财务账簿,并报大股东确认。
(5)返回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立法理念的设立和撤销以登记为行为人。清算程序完成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只有在注销登记后才会被注销。
(6)取消公司所需的周数:一般来说,取消数据库系统的步骤会涉及到几个政府机构,周数一般在半年以上。如果是第一次办理,且对相关手续和材料不熟悉,取消周会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