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初恋男友苏某合伙开公司,去年年初我回重庆老家拓展市场,不料男友趁我不在深圳期间,私自更换公司名称,还搬迁到新的地址,甚至拒绝偿还合伙做生意时找我借的41万债款,最近他还一直躲着不肯露面。”日前,吴小姐来到本报,哭诉她的惨痛遭遇。
据吴小姐介绍,2000年她在重庆上大学期间,从网上认识了在安徽读大学的苏某。两人年龄相仿性格相投,在网上相谈甚欢。2003年7月,两人双双大学毕业。吴小姐被广州一家唱片公司录用,刚到公司不久,她就被分派来深圳分公司上班,而苏某头脑灵活,能言善辩,在深圳找了份电脑硬件销售工作。两人不久便在深圳见面并同居。
经过两人在深圳一年多的艰苦打拼,苏某凭借自己的经济头脑,渐渐摸索出了门路。2005年初,两人东挪西凑成立了注册资金为100万的公司,经销电子配件。吴小姐任法人代表,占40%的股份,公司经营日渐红火,两人的矛盾也开始出现。苏某经常在网上跟年轻女子视频聊天,约女网友见面也时有发生。为此两人闹过不少矛盾,均以苏某道歉收场。
吴小姐说,2005年底,公司资金严重紧缺,苏某央求她借款周转。吴小姐找亲戚、朋友凑齐41万交给苏某,苏某写给吴小姐一张41万元的欠条。
2007年初,因重庆老家母亲重病,吴小姐要回老家,苏某也建议吴小姐回重庆考察市场。考虑到回老家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工作,吴小姐到工商局将法人代表转为苏某。
2008年初,由于朋友需要帮忙,吴小姐就让朋友到深圳的公司找苏某,朋友按照吴小姐提供的地址找过去,发现根本没有两人开设的“鼎泰诚和科技有限公司”。
吴小姐拨打苏某电话,均被苏某以各种理由挂断。经过朋友两个多月的寻找,吴小姐得知苏某已经将公司名称更换并迁址。
吴小姐向记者出示了两张借条,第一张借条上写明欠吴小姐41万元,承诺分三次还款,第二张借条承诺今年6月5日还清债款39万,两张借条落款人都是苏某,上面按有红色手印。吴小姐解释说,两张借条是同一笔借款,第二张借条是今年5月底,他还给她小部分款项后重写的。
日前,记者陪同吴小姐来到苏某在福田区某高档写字楼的公司。公司大门紧闭,保安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搬进来后一直都有员工上班,最近两天才关门的。
记者拨打苏某手机,苏某称人在安徽老家无法面谈。当记者问他是否跟吴小姐写下欠条一事时,他既未肯定也不否认,而是说即便有欠条,也是吴小姐利用黑势力威逼他写下的。他承认和吴小姐曾经是恋人,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的感情发展到了用金钱来衡量的地步,他认为吴小姐只是他包养的“二奶”。吴小姐忍不住泪流满面地说道:“他是我的初恋男友,我对他非常信任,相处5年,我们变得像亲人一样。到了还款时间我也没催他还款,可我根本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对我。”
广东天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娴婧说,以欠条为依据,吴小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回欠款。如担心对方事先转移财产,吴小姐可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查封财产。如一次性支付不起巨额保全费,可向法院申请少交或者缓交,或找担保公司进行担保。
胡律师建议恋人合伙开公司时,双方的查账、分红等权利,在规章制度里要约定清楚,最好是双方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便于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