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保公司已建立有效的过程来确认风险,根据一系列的假设来衡量其潜在影响力、并开展必要的积极管理工作。
其次,董事会应确知最重大的风险是什么,并决定分别采取什么措施。
事实上,董事会更为重视第二种责任。董事们经常向管理层询问关键风险,并经常讨论计划或已采取的措施。然而,如果董事们对公司揭示风险的能力没有信心,他们不可能保证所有的关键风险都得到了讨论。只有部分董事关注管理层事先发现风险和处理重大风险的程序。
风险管理过程的概念很简单,但落实起来又是另一回事。要特别注意在管理人员之间就一目了然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例如业务部门的目标和各位经理所“管辖”的具体程序。要取得期望的效果需要应用多种方法,在许多时候需要举办协调讨论会,将关键人物聚集在一起,以获得必要的“赞同参与”,使风险管理过程付诸实施。
最终目的是在公司每个业务部门、每个层次建立“风险结构”或“风险框架”。即,董事会需要确信管理层不仅已确定并管理现有的风险(类似于在某一时间点上“拍快照”),而且已建立有效的随时发现新风险的过程。此框架不一定也不应该是凌驾在现有管理程序之上的单独的过程。相反,它应该与管理层运营公司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充实管理过程并使之以风险为重心。在整个企业范围内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架构能确保风险得到恰当的管理,资产得到护卫,商誉得到保护,股东价值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