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2. 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 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6.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8. 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三、监事会的职责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法律中监事会到相关规定
下面是修订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