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而言,委托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它基于委托人(被代理人)和受托人(代理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其内容是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故委托合同仅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却不涉及第三人。而授权行为则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它依据授权人的独立意思就可以使代理人取得代理权。所以,授权行为是代理权产生的直接根据,其效果及于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决定着代理行为是否有效。所以,在实际生活中,第三人关心的是以他人名义与自己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是否经过他人授权而拥有代理权,却无需考虑得以授权的前提是委托合同或其他基础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