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在“百度扬州贴吧”论坛上,看到了一则《我的青春值多少钱?》的求助帖。发帖者自称是我市一女大学生,爱上一个离异男子且同居两年,“为了他的事业,他把我推到了他上司的床上……我怀孕了,但是孩子究竟是谁的?……我把孩子打掉了!他打了我!要我赔偿这些年来花在我身上的钱,那我的青春值多少钱?他怎么赔偿我?”
根据帖子上留的联系方式,记者几经周折,与她取得了联系。她叫珺珺,自称是在扬州读大三。2007年刚走进大学校门时,有过一段美好的恋情,男友是高中同学罗威,因没考上大学早就工作了,她来扬读大学,痴情的罗威也跟着来打工,正当他俩冲破家人阻碍,憧憬美好生活的时候,天降横祸,罗威出车祸去世了。“罗威刚离开的那段日子,我几乎变成了哑巴,见了谁都不说话。”
半年之后,心情渐渐平静后,珺珺利用课余时间,来到望月路的一家饭店打工。一天,她端菜下楼,一个踉跄摔倒了,菜撒到了一个上楼的顾客身上,顾客破口大骂,珺珺只好委屈地站在一旁,这时,一个男青年走上前来,先是给客人点烟,又帮着说了不少好话,最后掏出200块钱给了顾客,这个人并不是饭店的经理,而是看到事情经过的一个顾客。
事后,珺珺找到“恩人”道谢并承诺明天就把钱还给他。“不用客气,钱就算了,你这么年轻出来打工不容易……”对方的名片显示,他叫谢小东,是某公司营销经理。珺珺倍感亲切,因为已故男友罗威就是干这行的。
当晚,珺珺彻夜未眠,眼前不时浮现谢小东仗义相助的那一幕。次日,她拨通了谢小东的电话:“谢大哥,我想请你吃个饭,你昨天帮了我,我还没好好谢谢你……”谢小东客套推辞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
聊天中,珺珺问“恩人”是不是有女友了,谢小东说:“我没有女友,但我是个结过一次婚的人。”珺珺想到谢小东能坦白一切,比社会上“少女杀手”强多了,没过多久,她就向谢小东提出了恋爱的想法。“珺珺,我自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但是怕配不上你,所以没敢开口。”也许是都喝了酒的缘故,当晚两个人手挽手朝四望亭路的一家宾馆走去……
后来,两个人同居了,由于珺珺的家境不好,平时靠打工帮家里减轻负担,谢小东不忍心女友如此辛苦,就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开销,包括她的学费,还经常从为数不多的打工积蓄中挤出钱寄到珺珺的家里,这让珺珺非常感动。
去年9月的一天,谢小东回到暂住地愁眉不展,珺珺问他为什么事情烦心,“唉,我们公司马上竞聘部门主管了,我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老员工,如果竞选不上,哪儿还有脸呆在公司啊……”谢小东突然兴奋了起来,他告诉珺珺,公司分管人事的副总是个“色鬼”,如果珺珺能帮他从学校找个大学生“服务”,那他当主管就十拿九稳了。珺珺很是为难,一边是男友的前途,一边却要违背道德准则,经过思想斗争她选择了后者,不过她找了好几个“对象”,都被拒绝了。
当她沮丧地告诉谢小东时,没想到他却说:“亲爱的,要不你去吧,就算是为了我,为了我们的未来……”听了这话珺珺哭了,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然而后来思来想去,也想通了,为男友“牺牲”一次,他有了更高的职务,就能挣更多的钱,两个人就不用为买房子发愁了。心一横,就答应了他的要求。没多久,享受过“服务”的副总果真把主管的位子安排给了谢小东。
几个月后,让珺珺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了,她怀孕了,尽管那晚“安全措施”比较好,但是她还是担心孩子可能不是谢小东的。
她曾和谢小东商量打掉孩子,谢小东也觉得不会那么巧,并且考虑到珺珺的健康情况,就没有让她那么做。后来发现是个男孩,谢小东就更不愿让珺珺打胎了,因为他和前妻生的是个女孩,父母最大愿望就是要个孙子。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珺珺还是瞒着男友做了人流手术。
谢小东得知此事后,非常恼火,此后两个人经常吵架,2年多的爱情长跑走到了尽头。一气之下,谢小东提出,要么珺珺帮他生个儿子,要么赔偿这几年的费用共计5万元。珺珺觉得成了“生育机器”,也要求分手,这才有了上面的求助帖子。
那么,他们双方的索赔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扬州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春明介绍,同居期间因矛盾分手,一些财产的分割可以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吃穿住用的费用想要回来有点难,但是资助的学费还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只是男方要承担举证的义务,对珺珺而言,索要“青春损失费”缺乏法律支撑,但对方如果自愿给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