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1950年1月政务院通过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该文件规定全国设立14种税,其中包括遗产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也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确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据有关资料表明,现在我国居民在银行的存款已超过6亿元,3%的富裕人群占有存款总额的47%。随着党的“十五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国高收入阶层还将不断扩大,个人财富不断积累已经或正在成为遗产税的开征提供充分而可靠的税源,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遗产税的税源将不断扩大和巩固。因此,适时开征遗产税的决议已被写入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