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施工安全规范的内容,结合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标准,甲乙双方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预防各类危险事故的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责任
2. 甲方应提供拆除所需图纸等资料及水、电等施工必要条件。
3. 甲方应与有 关部门联系后,做好影响拆房工程安全的各种管线(如水、电、煤气等)的切除、移位工作。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拆除工作,阻止一切妨碍拆除工作的行为发生。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a) 建立以工程规模相适应、以项目经理为第一人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机构,配套相应的监管人员,赋予监管权利,确保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有效管理。
b)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经费的投入。安全文明生产设施、设备按标准配置,配套齐备,牢固可靠。
c) 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在日常监管和各级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汇检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d)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监测检查。
e) 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对威胁公众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建档,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间,跟踪检查,整改后要严格验收,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f) 严格执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制度,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上报伤亡统计报表,做到不隐瞒,不拖延,不漏报,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条款,严格查处。
g) 严格执行管线开挖前交底制度。工程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填写“管线交底卡”,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交清管线名称、规格、数量、走向、深度、标志及保护措施,使每位操作人员,特别是机械操作者要明确。对地下管线情况不明时,决不能随意启动机械。发生管线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抢修工作。
1. 施工现场入口处由施工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各党委必须遵守工地安全施工要求及出入管理规定,文明用语,出入凭证。
2. 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规章制度。
4.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抢救,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同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5. 房屋拆除施工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及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因素造成工程不能进行的,应通知甲方做备书,工程期限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