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按照A3规定指定的目的港码头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按照A3a)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在目的港码头交货之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交货前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B6费用划分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在港口搬运货物以便继续运输或存入仓库或中转站的一切费用;及
如货物按照A4规定交给买方处置而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所需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以及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继续运输的费用。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按照A4规定的指定的船只预期到达时间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以使买方得以提货,从码头上搬走。
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交货所需要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无需包装即可交货)。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