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保证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对财产的处理还有所欠缺,监护人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为保证被监护人健康成长,监护人必须负责其教育工作。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被监护人在外行为可以说与监护人的照顾息息相关,根据民法规定,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引起的民事责任。
孩子是否健康成长,与监护人的监护息息相关,监护人的照顾和教育都会反映在孩子的思想行为上。如果有人在其位不行其事,不履行身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责任,明显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剥夺其监护权另外指定。如果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是亲生父母,只要未履行监护职责,形象孩子的成长,都可以诉至法院进行处理,具体方法可以向律师征求意见,在处理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