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离婚的人可以说一直保持着不断上升的趋势,至于其中的原因本人在此不想多说,总之是形形色色,各有不同,有的有明显的理由,比如一方出现了婚外情,有的则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理由,但长时间的平淡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也许就是某些夫妻走向尽头的不是理由的理由。
一旦夫妻到了非离婚不可的程度,那么这个婚该怎么离便成为了重中之重的事情。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有的人离婚比结婚还要热闹。有的人则是天不知地不晓就离掉了。有的人视离婚如同儿戏,有的人面对离婚则好像是五雷轰顶,有的人三下五除二,嘎巴干脆,有的人则犹豫不决,举棋不定。有的人非要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而有的人则干脆直接走上法院。总之面对离婚大家的选择多种多样。在此本人只想谈一谈协议离婚到底是不是最佳选择
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好合好散。因此夫妻之间到了离婚的时刻,将协议离婚作为离婚方式的首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应当得到支持的。本来嘛,如果能够悄然离婚,天不知地不晓,这也确实是很难得。大家相互还能做到好合好散,不伤和气。为了实现这个“好合好散”为了达到“不伤和气”,于是有的夫妻便开始了漫长的马拉松式的“协议离婚过程”。今天夫妻之间直接谈,明天双方父母帮着谈,后天亲朋好友助阵谈,大后天,双方领导参与谈,大大后天大家一起混合谈,谈。。谈。。谈。真可谓是谈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只见得两鬓斑白,皱纹堆垒。不经意间已经谈得是气血两亏,头昏脑胀,筋疲力尽。当一方实在受不了时,只好高挂免战牌,择良辰吉日再谈。
在我们接待的咨询及代理的案件中,上述的情形绝不少见。双方为了达到好合好散,不休止的进行协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双方的忍耐力也一天天的降低。最终还是天崩地裂,不得不走向诉讼,然而,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时间”却白白的浪费掉了。
曾经有一位年轻的妻子对本人讲了这样的一个经历:她与老公感情破裂,双方开始协议离婚。但由于种种原因,就是达不成协议。但她始终不想进入法院,总觉得不到万不得已不去法院。结果就在他们进行协议离婚的时候,她的单位新调入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士。因为她很年轻,这位新调入的男士对她颇有好感。然而得知她是已婚女士后,立刻敬而远之。最终这位男士与同单位的一位姑娘结为伉俪。后发现该男士的确十分优秀。这位年轻的妻子对自己没有及时离婚而追悔莫及。上面那位女士的经历也许很巧合,然而谁又知道这样的巧合不会发生在您的身上呢?? 协议离婚固然是好,但是协议离婚终究不是最终的解决方式。本人绝不反对协议离婚,但协议离婚也有着不可否认的缺点
1, 协议未必是双方共同的愿望
本人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我想协议离婚,但她(他)就是不同意”显然剃头担子一头热是协议不成的。最终只能闹一肚子气而已。
2, 协议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协议仅仅发生在私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今天有今天的理,明天有明天的理。高兴时有高兴时的理,恼怒时有恼怒时的理。总之双方的理都是随时改变的。在实践中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已经达成协议了,没过两天她(他)又反悔了”。结果,一拖再拖,拖了个人老珠黄,拖了个花败叶落。
3, 协议不是终局的。
即使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只要一方不履行协议,最终还是要走向法院,求助法院的判决。否则协议就是一纸空文。许诺给你的金山银海,到头来还不如粪土一把,好歹还能当做“有机肥料”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