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芸在微博上发帖,大爆前夫唐军与同事的婚外情,令前夫声名狼藉。近日,法院的判决为唐军和其女同事挽回了清白。刘芸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去年8月,新浪微博账号为“唐军前妻”的微博发帖称:“我实名向各位领导举报公司财务经理林华和唐军婚外恋的事实,两人在各自有家庭的情况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整整三年无人过问,举报唐军在林华帮助下隐匿了财产与我离婚,并拒付孩子抚养费。”该微博还推送了唐军单位同事、朋友、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微博“唐军前妻”的资料简介为“为了可怜的儿子,向二奶讨公道”。帖子引来众多跟帖,其中跟帖最多的一个微博,发帖内容与“唐军前妻”微博发帖内容相似。9月初,唐军及林华提起诉讼。
“两个微博账户都不是我注册的,帖子也不是我发的。”法庭上,刘芸极力撇清与此事的关系。然而,法官依然推定这两个微博与刘芸有关:两个发帖的微博账户虽非实名认证微博,但帖子内容涉及刘芸与前夫之间的纠纷,无关人员较难知悉,侵权内容是刘芸发布或授意他人发布。最终,法院判令刘芸向林华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000元。
律师吴冬分析指出,网络侵权案件的特点与一般名誉权纠纷的不同在于,网络传播非常快,给被侵权人带来的负面社会评价和精神伤害更大更深。然而,由于侵权帖子随时会被删改,证据搜集十分困难。此外,由于网络匿名性的特点,侵权信息发布人也不易被锁定,很多人还会推脱“账号被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