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山介绍:新修订的条例作了较大修改,明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变化和基本生活必需品物价指数变动挂钩,每年调整。
新条例细化和完善了对低保对象身份和财产的认定,并重新确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明确乡镇、街道直接受理低保申请;规范低保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细化申请材料、受理时间、调查核实、群众评议、信息公示等内容;调整低保金的发放方式,将农村低保由按季度发放修改为跟城市一样按月发放,取消乡镇街道组织发放的方式,统一为金融机构代发。新条例还细化了低保对象的权利义务,明确低保对象要进行失业登记、参加培训、不得拒绝介绍工作、从事农业劳动等。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重庆市共有22.6万户37.52万人享受城市低保,27.39万户50.26万人享受农村低保。目前该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30元。
(原标题:重庆修订“低保条例”农村低保将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