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和扶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有关设施、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实行优待;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志愿服务信息。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或者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支持青少年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高等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
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原标题:志愿条例拟禁提供超出能力志愿服务为参与危险性志愿服务者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