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创新监管手段,提升执法能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违法经营者,依法实施更严格的市场监管、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更有效的失信惩戒。
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措施包括: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打击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
针对网络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方案》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
其中,重点加强对网络经营者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其开设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的督促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网络经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约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