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遵循传统采收经验,系统研究的不多。厚朴药材含有的厚朴酚含量在凹叶型树种中随树龄增加而变化不大;而在其他品种中。则随树龄的增大而迅速增加,12年后基本稳定。提示我们种植12年以上的厚朴树方可开始采收。又如动物类药材,传统上一般根据生长习性和活动规律来捕捉。如鹿茸在清明后45~60天锯取,过时角质化,不成茸。蛤士蟆于秋末的“冬眠期”捕捉。又如蜈蚣传统在秋季来采收,蛋白质、游离氨基酸及组织胺含量均高于春季,镇痛作用也较春季强,但秋季捕捉难度大,商品不易干燥、贮藏;春季采收。在这些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矿物类药则随时可采。
综上所述,采收药材,既要考虑到因品种、产地不同而致采收时日不同,也要考虑到即使同一品种因治疗目的的不同而可能有不同的采收期限。随着现代科学研究的发展,很多药用植物都有了新的适应症,这与药材内有多种有效成份的存在是分不开的,各个成份可能单独或协同作用于治疗目的。如铁皮石斛,均含有生物碱、多糖和氨基酸等有效成份,对两种石斛不同生长期的产量、有效成份含量及功效进行综合分析。铁皮石斛以清音明日为治疗目的,应在第4年采收,以增强免疫为治疗目的,宜在第1或第3年采收。若兼顾上述两者及产量、则最佳采收期限在第3年秋季。霍山石斛也类似。
对于一些有效成分尚不明确或标志性成分并非功能性成分的中药材。除了传统的采收期外。更应运用生物活性鉴定法,通过药理功效试验,界定每种中药材在其各个生长时期的药理功效。同时考虑产量等因素。以生物效价最高时作为该药材的合理采收期,才能确保临床疗效。
总的来讲,具体到每个产地,每个品种。要具体分析,在综合考虑有效成份的积累量、药材产量和药理功效等因素的基础上,以有效成份绝对最大含量或最大生物效价作为采收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其他因素,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最适采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