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被通缉。通缉适用于刑事犯罪。所谓债务人跑路,即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借款,也不愿通过正面协商沟通的方式去解决,而是“搞失踪”,对债权人催款置之不理等消极态度处理。投资有风险,虽然我们都不希望意外发生在自己头上,但“万一”就这么中招了,你需要一个简单却“快、狠、准”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找到债务人,并控制其财产。债权人跑路时有以下几种方法:
方法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方法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方法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