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之后,原来的法律关系就发生了变化,这时会产生新的法律关系,产生新的法律效果。
首先是对债权人的法律效果。一般来说,新的债务人加入,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债权是十分有效的。因为一开始只有一个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偿还责任,加入新的债权人后,还是原来的债权,但现在是两个人对一个债权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的债权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债权人不仅可以向原来的债务人主张偿还债权,还可以向新加入的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
第二对原债务人的法律效力。第三人加入债务并不意味着原债务人从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中退出,原债务人想要从债权债务中脱离出来必须经过原债权人的同意才可以。有的观点认为,原债务人想要从债权债务中脱离也得经过加入债务的第三人的同意。
第三对加入债务的加入人的法律效力。因为新加入债务的第三人并不是原来债权债务关系的建立者,所以第三人加入,只是对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人享有原债务人的抗辩权。
第四是债务加入后对原来债权债务关系的影响。新的债务的加入并不影响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的加入只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清偿的合法手段之一,当第三人偿还了原债权人的债权之后,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原债务人的债务因为新加入的第三人的清偿行为而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