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基本要求的,仍然有起诉权,法院仍然要立案审理。
2、相对方,也就是义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此争议超过了诉讼时效而驳回原告的诉讼。
3、权利人无法寻求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来追索债务。
4、但是,实体权利本身就不消失,法院在判决书中也不会否定债权债务关系,也不会在判决书中认为被告没有义务偿还原告的债务。
总而言之,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相关的民事权利就失去了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的权利。
主债权诉讼时效的界定:
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