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已经深度融入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极大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方式,在促进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是,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电信、能源、交通、金融以及国防军事、行政管理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网络安全环境。二是,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在网络上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借助网络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络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就网络安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网络安全,强烈要求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许多议案、建议,呼吁出台网络安全相关立法。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列入了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张德江委员长和李建国副委员长等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就网络安全立法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论证,抓紧起草,抓紧出台”。
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2014年上半年,法工委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网络安全法研究起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中央有关部门,银行、证券、电力等重要信息系统运营机构,一些网络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服务企业、网络安全企业,有关信息技术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并到北京、浙江、广东等一些地方调研,深入了解网络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各方面的立法需求。在此基础上,先后提出了网络安全立法的基本思路、制度框架和草案初稿,会同中央网信办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多次交换意见,反复研究,提出了网络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经同中央国安办、中央网信办共同商量,再次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网络安全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