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含宪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的义务;
(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
(4)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
(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政府调遣的义务;
(8)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
(9)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
(10)因病情需要必须对病人行重大伤害或重大危险性的治疗措施或试验性治疗时,有征得患者本人同意的义务
(11)有向患者及其家属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的义务